登记处简介
  实行婚姻登记工作集中规范管理是海宁市民政局落实新《婚姻登记条例》的重要举措。2003年11月18日海宁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实行集中登记,属纯公益类事业单位。办公用房面积近500平方米,现有工作人员6名,年平均办理婚姻登记6000余对,登记合格率达100%。本着“依法行政、为民服务”的理念,坚持“寓管理于服务之中”,强化服务观念,创新服务方法,提高管理技巧,做到文明执法,热情服务,全面提升婚姻登记机关的服务水平。推出了无午休、无节假日工作制、电话预约(87225584)和语音咨询服务(16882707)等四项便民措施,受到了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。二OO六年分别被民政部、省民政厅授予“全国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”、“浙江省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”荣誉称号;二OO六年被评为海宁市“机关效能建设示范岗”。 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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